曹新华,普米族,云南省政协委员、云南省歌舞剧院国家一级演员、云南民族音乐团现任团长。
1955年10月1日,在新中国庆典的礼炮声中,曹新华诞生于云岭高原的泸沽湖边。睿智的父亲给他取了一个寄寓极深的名字——贡,普米语的“贡”,就是春风吹又生之“草”的意思。绿嫩的草,永远是大山生命的象征。
1971年,年仅15岁的曹新华唱着《东方红》考入了宁蒗县文工队,成为一名专业文艺工作者。舞台为他打开了探索艺术世界的一扇窗口,也让他从此开始了艺术之旅执著而艰辛的跋涉。
学而后知不足。1978年曹新华到昆明师范大学进修以后,第一次随云南代表团到北京演出并获得了好评。1981年,他又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开始系统全面的专业学习,他用努力与勤奋逐步树立起自己的人生目标——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山之子。大学毕业,出色的专业成绩把曹新华送入云南省歌舞团,此后曹新华便常年活跃于国内外艺术舞台。他带着大山的深情厚意,唱响了全国城市乡村;唱遍了半个世界诸国;唱红了十几个不同民族的声乐作品。
他演唱的《大山给我好歌喉》、《神鹰颂》连连在全国获金奖,《怒江人》继全国获金奖后又在中国国际音乐电视比赛中再获金奖。他多次在等大型活动中引吭高歌。在多个大型歌舞剧《爱的足迹》、《阿诗玛》、《东方彩霞》、《啊,傈僳》、《泼水节》、《蓝月亮》、《母亲河》的演出中担任主唱。2006年,曹新华获云南文学艺术贡献奖。
曹新华如今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民族语言表现不同民族的作品内涵,能够利用丰富经验积累帮助作曲家挖掘民族作品精华,能够用歌声立足艺术舞台并广获赞誉,能够游历各国胜任艺术使者重任。人们从各种晚会和大型文化活动中熟悉了他,从各种媒体和广播电视节目中认识了他,人们用鲜花和荣誉向他表示爱戴与崇敬,他用自己的专题、专辑和更多的歌曲新作予以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