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云南省内每日疫情通报:
4月5日0时至24时,云南省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截至4月5日24时,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0例(中国籍9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4例(中国籍3例)。
二、云南省抗疫情最新举措:
1、云南援助缅甸的抗疫医疗专家组将于近期启程。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这两天,援助缅甸的抗疫医疗专家组也将启程,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同时,云南以边境地区为重点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将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移动P2+实验室紧急投放到边境州县,支持当地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加快推进国门疾控中心和国门医院建设,加强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迅速组建了45支共3100人的边境对口支援队伍,做好支援边境地区各项准备工作。
2、云南省19个陆路口岸、14个通道暂停客运功能,仅保留货运通行功能。
15号通告围绕“把人管住、保货畅通”的目标,按照“一县一策、一乡一策、一村一策”,做细做实从境外到国门、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防控,形成起点严防、途中严管、远端管控的闭环管理,坚决把境外疫情输入挡住守住。
把人管住方面。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禁止第三国人员入境。劝阻毗邻国家人员(含边民)从陆运水运口岸和边民通道入境。对从毗邻国家进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实施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暂不允许中国公民(含边民)从陆路水路口岸和边民通道出境。对所有入境人员实行个人健康申报,对入境时有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人员,转送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
把村管住方面。站在人民战争的高度,把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发挥群防群控优势,对全省各边境州市、边境县市、边境乡镇(街道)、抵边村(社区)实施封闭式网格化管理,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入境人员进行举报,严格控制边境地区非必要人员往来。
把通道管住方面。对19个陆路口岸、14个通道暂停客运功能,仅保留货运通行功能,其余通道暂时关闭。暂时关闭关累港客货运输。此外,发挥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作用,把所有便道、自然村通道,包括田埂通道、河道都要管住,织密边境管控网络。
把证件管住方面。暂停签发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暂停口岸旅行通行。
保货畅通方面。在保证货物跨境运输畅通的前提下,实行“人货分离、分段运输、封闭管理”。外方货运车辆应在口岸所在地卸货,外方货车司机当天离境。我方跨境货车由口岸当地司机负责转运,负责转运的司机相对固定,实行备案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并在规定范围内活动。
3、援外项目、对外投资、技术支援、紧急医疗救助等事由可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根据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态势和毗邻国家疫情走势,我们对人员出入境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对无必要、不急需的出入境活动不予批准。为满足申请人前往境外开展防疫抗疫和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对因援外项目、对外投资、技术支援、紧急医疗救助等事由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前往境外的,边境地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便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绿色通道和加急服务。
另外,对已在我省境内申请办理《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入境停留许可证》新证或者延期的人员,除提交法定申请材料以外,还必须出具停留居留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经严格审核,符合条件且有必要的方予审批。
4、云南省公安机关从严审发出入境通行证、境外边民停留居留证件。
第15号通告发布以后,公安机关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来进行贯彻落实:
一是从严审发出入境通行证。减少边境地区人员无必要、不急需的出入境活动。暂停边境旅游。
二是从严审发境外边民停留居留证件。对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审批。
三是全面提升勤务等级。全省公安机关尤其是边境州(市)、县(市)公安机关启动高等级勤务模式,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和边境管控,切实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确保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五是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利用边境警务合作机制,与毗邻国家警方和相关地方治安当局,开展边境管控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与毗邻国启动边境两侧联勤联控机制,共同做好边境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5、昆明花之城休养点医护人员今日回家。
4月6日上午,在昆明花之城酒店集中休养的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在简单的道别仪式与合影留念后,由大巴车队统一护送返城,正式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