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疫情防控 云南纪委监委在行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委近日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坚决依纪依法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检举举报平台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反映问题得到及时处置。要依纪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以下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二是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四是贪污、截留、挪用救援款物问题;五是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疫情问题。
截止02月05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以下几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的问题:
一、楚雄州纪委监委发布1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通报。
牟定县蟠猫乡双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黑有和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对上级要求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同意取消宴席的2户群众进行制止,也未将此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存在疫情防控隐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黑有和受到在全乡范围内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二、宣威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1起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月1日,曲靖市宣威市格宜镇华泽村委会主任母永祥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擅离职守,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严重违反工作纪律。1月31日,经宣威市纪委、市监委研究决定,责令母永祥停职检查,建议格宜镇党委责令母永祥辞去华泽村委会主任职务;挂村领导格宜镇副镇长王顺佳向宣威市纪委作书面检查;华泽村党总支书记俞明跃向格宜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三、曲靖市罗平县纪委29日发布罗平县腊山街道5名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落实不力的通报。
罗平县腊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新村居委会疫情防控组组长王彦林,新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侯坤鹏,腊山街道农经站干部龙长城,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建昌,云贵路片区党支部书记张建明5人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够有力,对辖区内流动人员摸排不严、不细,未及时、精准、全面掌握疫区返乡人员情况,为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1月28日,罗平县纪委监委对王彦林、侯坤鹏进行谈话提醒处理,腊山街道纪工委对龙长城、杨建昌、张建明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四、大理市纪委监委发布大理市湾桥镇卫生院一职工在疫情期间违规办客的通报。
2020年1月28日,大理市湾桥镇卫生院在编职工李涛,在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疫情防控的相关通告后,仍违反上级部署和要求,在镇、村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下,执意在湾桥镇石岭村本宅举办婚礼,并宴请亲朋好友,集体聚餐。2020年1月30日,经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给予李涛政务记过处分。
五、玉溪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9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典型问题。
1.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红塔社区居委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致使居民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问题。
2020年1月19日,红塔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冯云湘亲属3人从武汉到玉溪过年,在其家中居住。直至其母亲被感染确诊后才向社区居委会报告,错过了隔离监管的最佳时期。2020年2月1日,凤凰街道办事处因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发动不力,排查工作不实,受到通报问责,并责成向红塔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办事处主任李桂仙受到诫勉问责,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方杰和红塔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谢顺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红塔社区对聘用工作人员冯云湘予以辞退。
2.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春和社区居民聚众打麻将娱乐问题。
2020年1月31日,春和社区三组宋某在其经营的某茶室与亲戚钟某某、郭某某、李某打麻将娱乐,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春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对辖区居民监管不到位,疫情防控措施宣传不到位。2020 年2月1日,红塔区纪委监委对春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进行通报批评。
3.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研和社区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不力致使居民集体聚餐问题。
2020年1月29日,研和社区三组居民严某母亲去世,研和社区对辖区居民疫情防控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掌握严某办理丧事情况,致使严某邀请亲属约30人在红塔区某酒店集体聚餐,给疫情防控造成较大风险隐患。2020年1月31日,红塔区纪委监委对研和街道研和社区党总支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和管理所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研和社区党总支书记杨东、居委会主任殷彪进行了诫勉谈话。
4.澄江县凤山公园管理所和凤麓街道仪凤社区党总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020年1月28日,澄江县多名老年人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在凤山公园聚众闲聊、打牌,9名老年人在仪凤社区教师安居小区车库内打牌,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凤山公园管理所、凤麓街道仪凤社区党总支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对辖区内人员摸排不严不细,疫情防控措施宣传不到位。2020年1月29日,澄江县纪委监委对凤山公园管理所所长张劲松和凤麓街道仪凤社区党总支书记施从厚、居委会主任陈启生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5.华宁县青龙镇红岩村委会干部聚众打牌问题。
2020年1月30日,华宁县青龙镇红岩村委会副主任夏朝飞、妇女主任张丽芬、民兵连长王石明、村监委委员胡发红等4人,在村委会一楼会议室内玩扑克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定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崔金华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发现夏朝飞等村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打牌但未及时制止。2020年2月1日,华宁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夏朝飞、张丽芬、王石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胡发红政务警告处分,青龙镇党委分别给予郭定文、崔金华诫勉问责处理。
6.华宁县宁州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李燕泄露疫情防控信息问题。
2020年1月31日下午15时36分,宁州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燕,用微信上报《宁州街道肺炎疫情工作情况汇报》过程中,因工作疏忽,误将本应发送给街道宣传办的材料,发送至宁州街道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微信群。导致疫情涉及的重点人员相关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2日,李燕受到通报问责处理,何永辉、李翠萍、李良分别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7.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街管理所监管不严致使疫情防控期间小街集贸市场仍有活禽销售问题。
2020年2月1日,小街集贸市场春娇卤肉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售卖活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街管理所所长柏继国、执法人员高树祥、祝永仁因对小街集贸市场销售活禽情况掌握不实、监管不严、执行不力,在严禁活禽销售期间,仍发生销售活禽的行为,给疫情防控造成较大风险。2020年2月1日,峨山县纪委监委给予柏继国通报问责,分别给予高树祥、祝永仁批评教育处理,春娇卤肉店违法销售活禽问题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8.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蔡永林疫情防控期间出租私家车给他人从事载客问题。
2019年12月31日,蔡永林将自己名下车辆出租给元江县因远镇因远社区安仁小组村民陈某某,陈某某通过微信拼车群从事载客活动。2020年1月28日,陈某某从昆明长水机场接送7名乘客到元江县城。蔡永林身为公职人员,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明知陈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载客,但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2020年2月1日,元江县监委予以蔡永林政务记大过处分。
9.新平县戛洒镇新寨村达哈小组违规组织群众聚集性活动,新寨村党总支书记刀连贵等4名干部分别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2020年1月31日,新寨村达哈小组举行民俗活动,组长赵有富等11户共计30余人参与聚餐。新寨村党总支书记刀连贵、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彭永芳、达哈小组党支部书记王忠明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2月2日,刀连贵、彭永芳、王忠明、赵有富分别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六、云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的问题
1.云县晓街乡副乡长苏其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不坠底的问题。
2020年2月1日,云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发现,晓街乡新联村挂钩领导苏其华掌握的排查情况和新联村“两委”汇报湖北、武汉等外省返乡人员排查的具体人数不一致,与实际不相符,对武汉返乡学生回家日期掌握不准确,出现挂钩领导口径与村干部口径不同的两种统计数据。苏其华作为一名政府挂钩领导,对挂钩村从湖北、武汉等外省返乡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监委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云县茶房乡桥街村党总支书记龚国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0年2月1日,云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发现龚国光作为一名村党组织书记,在该村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外出返乡的湖北、武汉等疫区和外出务工、学生排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对重点人员管控不力、底数不清,茶房乡纪委给予谈话提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