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领导验收宾川县试点工作
11月2日至5日,受省文化厅领导委托,由文化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主任李友仁、副主任何永新、云南省图书馆副馆长王水乔组成的验收组,对宾川县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本次验收是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验收标准》,以及省文化厅与宾川县政府签订的《云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实施协议》的要求,对宾川试点县建设的一个全面验收。内容包括:试点县的组织领导、管理措施、实施方案、经费保障、自查结果;县级支中心场地、机房、电子阅览室装修、桌椅、地线系统、防雷系统、供电、防火器材、防盗设施、电话及互联网接入(不低于2MB)到位及运转情况;试点县乡镇、行政村专项配套资金落实及到位、使用情况;县级支中心技术服务、运行保障及持续运行机制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试点县开展基层培训情况;县级支中心及所属乡镇开展服务情况。在宾川县举行的试点工作汇报会上,王副县长代表该县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作了试点县建设总结汇报,县文体局何局长就自检自查情况作了汇报。会后,李友仁主任一行分别到宾川县级支中心、排营镇基层服务点、鸡足山镇基层服务点、彩凤农场基层服务点、金牛镇溪河村基层服务点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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