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图书馆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 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及《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8号)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馆拟对一批已达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为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回收处置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一批报废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阅读桌椅、空调、台式电脑、液晶显示器等(具体品类与数量详见实物现状清单)。资产已按程序完成报废鉴定与审批。
二、处置方式
(一)整体打包出售:所有报废资产作为一个整体标的进行处置,不接受选择性或部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开竞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成交方。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如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等)。
(二)须独立参与竞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报名。
四、报名及现场踏勘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1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现场踏勘:有意向的竞买人可于报名期间内,提前与联系人预约时间至资产存放地点进行实地查看。踏勘期间须遵守我馆安全管理规定,自行负责踏勘人员的安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馆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报价提交要求
(一)密封报价文件须于2026年1月30日17:00前,当面递交至我馆指定联系人处,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递交方式,逾期递交无效。
(二)报价应为包含所有处置资产的整体打包价,且应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涉及的税费由成交方按国家规定自行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2.未中标单位的处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届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的处理: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可在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直接抵扣等额合同货款。
4.保证金的不予退还:若中标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的;
(2)虽签订合同但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
(3)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放弃中标资格的;
(4)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5.其他: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按时退还或抵扣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退还均原路径返回,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如有)由收款方承担。
六、竞价与成交
(一)我馆将根据报名情况,在监督下统一开启所有有效报价文件。
(二)在所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价中,出价最高者确定为拟成交方。若最高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情况,则当场组织相关报价方进行第二轮报价或抽签确定。
(三)我馆将另行通知拟成交方,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处置合同。
七、费用及资产移交
(一)成交价仅为报废资产本身的处置价款。
(二)成交方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行承担并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卸、搬运、运输、现场清理及安全处置等所有费用,并在移交过程中确保我馆场地及留存设施完好。作业过程须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处置的资产均为已达报废年限、无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竞买人应在踏勘时充分了解资产状况,一经报价即视为完全认可资产现状。
(二)成交方须在公示结束后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成交通知中明确),待资产清运完毕且场地清理合格后无息退还。
(三)如成交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清运资产或违反相关约定,我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可将资产处置给次高报价方或重新组织处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18981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141号云南省图书馆
资产存放地点:同上
十、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我馆后续书面通知或处置合同约定为准。我馆对本次处置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资产清单
云南省图书馆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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