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5 09:44: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尊敬的读者朋友: 您好! 为了保障广大读者共享图书馆公共服务资源的权益,请勿用任何私人物品在阅览室占座。请广大读者相互督促、积极配合,共同遵守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阅读秩序。 如发现有占座物品,我馆将按照相关规定视其为无主物品进行清理处置。 云南省图书馆 2021年8月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