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文化厅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
今年,文化部在全国开展第四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省文化厅对此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并专门成立了2009年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评估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玲担任,副组长由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郭伟、省图书馆馆长李友仁担任。此次评估定级工作针对全省146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展开,凡能够开馆接待读者的图书馆都要参加评估。评估标准分办馆条件、基础业务建设、读者服务工作、业务研究辅导协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管理、表彰奖励等七个方面,比第三次评估定级的标准有所提高。自7月开始,我省所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已根据文化部制定的评估标准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评。为加强督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省文化厅于最近派出了四个专家评估小组,主要由厅社文处和省图书馆专家组成,分赴全省各州(市)、县(区)开展了评估检查。在实际工作中,专家评估组均严格按照部颁标准,认真细致地对各地公共图书进行了实地的评估抽查,对不符合评估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图书馆责令限期整改。通过这次评估定级,将有力地推动我省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并加大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投入,提高公共图书馆软件和硬件建设质量,改善公共图书馆对公众服务的形象,切实推动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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