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发布,云南省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这是云南省图书馆2009年、2013年、2018年分别在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后,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充分体现了云南省图书馆事业的持续繁荣发展。
2018年以来,云南省图书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领导下,以党建引领图书馆工作,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强化保障条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和全民阅读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获得了数十项国家级、省部级殊荣,在建设云南文化强省、构建“书香云南”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及评估标准后,云南省图书馆第一时间行动起来,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统一部署,制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领导小组及评估办公室,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学习、做好培训,自查自评、做好迎评等举措,举全馆各部门之力共同抓好评估工作。特别是针对第七次评估定级采用电子化评估、实施网上填报与实地复评相结合的工作特点,组织评估办公室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及时进行评估资料汇总收集、审核修改、扫描作业和电子文档处理,将评估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做成电子档案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及时圆满完成网上填报任务。2023年5月,为做好迎接文化和旅游部评估组现场复评工作,省图书馆精心制定迎评方案,组织评估办和全馆各部门加班加点做好各项迎评接待工作,顺利召开了评估工作汇报会,圆满配合评估组完成了实地检查评估;同时扎实做好各项协调接待工作,陪同评估组先后深入嵩明县图书馆、普洱市图书馆进行实地抽查。在评估工作反馈会上,文化和旅游部评估组充分肯定了云南省图书馆各项工作成绩和第七次评估工作成果。
通过第七次评估定级,云南省图书馆全面掌握了近五年来的各项工作情况,准确查找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进一步推动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馆办公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