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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图书馆关于进一步恢复开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公告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云南省图书馆自2020513日起,按照“强化防控、总量控制、科学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恢复开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及开放区域

在本馆202042日起恢复开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范围,增加开放二楼大厅两侧自带书阅览室、三楼数字阅读体验区和少儿阅览室。各服务窗口具体开放时间如下:

服 务 窗 口

地点

开 放 时 间

存包处

钱局街大门旁

每天9:0020:00

(周五13:0017:00

办证处

 

二楼

 

每天9:0012:00

13:0016:00

(周五13:0016:00

读者自助办证

每天9:0020:00

(周五09:0017:00

咨询处

每天9:0017:00

(周五13:0017:00

文印室

自带书阅览室(一)

每天9:0020:00

(周五9:0017:00

自带书阅览室(二)

少儿阅览室

 

 

三楼

周二至周日9:00-17:00

(周五13:0017:00

现刊阅览室

每天9:0020:00

(周五13:0017:00

报纸阅览室

数字阅读体验区

每天9:0017:00

(周五13:0017:00

中文图书借阅室

四楼

每天9:0020:00

(周五13:0017:00

电子阅览室

每天9:0017:00

(周五13:0017:00

期刊借阅室

周一至周六9:0017:00

(周五13:0017:00

盲人阅览室

外文书刊借阅室

五楼

历史文献阅览室

地方文献阅览室

普洱茶文化图书馆

周一至周四9:0017:00

(周五13:0017:00

综合阅览室

(温馨提示: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对外开放,具体开放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入馆须知

(一)所有到馆读者只能通过本馆侧大门(靠钱局街一侧)进馆,并通过西侧一楼通道进入阅览大楼(排队进馆时人与人之间的间隔须保持1以上);

(二)读者进馆须服从我馆工作人员管理,进行手机扫码(“云南抗疫情”二维码、“健康码”)登记;不能使用手机扫码的读者,须实名填写健康声明,经体温测量、验证后方可进入;

(三)读者进馆时必须戴好口罩,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内,不戴口罩、体温高于37.2摄氏度的人员,谢绝入馆;

(四)经入馆检查有相关不适症状的读者,本馆将劝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

(五)疫情防控期间,对于违反入馆规定并拒不听劝的到馆人员,本馆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离或上报疫情防控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置,坚决维护广大读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三、注意事项

(一)读者进馆后如遇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须立即告知我馆工作人员,由我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二)从入馆到离馆,请读者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期间请与他人始终保持至少1以上的间隔,请勿聚集、勿扎堆,尽量独来独往。进一步恢复开馆期间,我馆阅览坐席实行限制性管控,进馆读者须服从我馆工作人员管理,交叉空位就坐。对不服从管理或恶意干扰我馆疫情防控工作者,将依法依规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三)结合防控工作需要,我馆将根据坐席总量以及适时入馆人数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进馆人员一旦超出2000人(上午1000人、下午1000人),我馆将及时限制入馆人数,暂停进入。

(四)自124日起,至疫情全部结束,免除读者外借文献的逾期使用费。本馆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线上服务持续正常开展,请读者朋友多关注网络在线服务,积极参与线上数字阅读。

(五)本公告中的开放时间与开放区域为暂时性调整,我馆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适时进行调整,直至疫情全部结束。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尚未全面结束,本馆读者服务工作仍须逐步、有序恢复,各项服务未能完全满足您的需求,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读者朋友谅解!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图书馆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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