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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图书馆抗击疫情舆情资讯之二十八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云南省内每日疫情通报

2月24日0时至12时,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例(昆明市4例,玉溪市3例,文山州、大理州各1例)。截至2月24日12时,全省累计确诊病例174例,治愈出院124例,死亡2例,现有确诊病例48例,其中重症1例。现有疑似病例25例。

各州市累计确诊病例:昆明市53例(治愈出院36例),昭通市25例(治愈出院14例),西双版纳州15例(治愈出院12例、死亡1例),玉溪市14例(治愈出院12例、死亡1例),曲靖市13例(治愈出院9例),大理州13例(治愈出院12例),保山市9例(治愈出院5例),红河州9例(治愈出院4例),丽江市7例(治愈出院7例),德宏州5例(治愈出院2例),普洱市4例(治愈出院4例),楚雄州4例(治愈出院4例),文山州2例(治愈出院2例),临沧市1例(治愈出院1例)。

2月21日文山第一例治愈患者出院后,2月24日,文山另一名治愈患者也出院了,意味着文山州实现了确诊病例的清零!

 

二、云南省抗疫情最新举措

1、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月23日下午,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省委书记陈豪主持会议

 

2、云南出台15条措施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

2月24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梁旭东在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上介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若干举措》立足云南实际,坚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既考虑应对疫情的迫切需要,又考虑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农业产业生产、供应、流通、消费和市场预期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共提出5个部分15条措施。

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在生产环节提出了5条举措,概括起来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推动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秩序;二是持续强化蔬菜生产供应;三是加强肉类供应保障。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主要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的职能职责出发,提出了2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加大收储力度;二是保障粮油供应。

畅通农产品物流。针对运输不畅和运价过高两方面突出问题提出2条措施:一是保障运输顺畅;二是降低物流成本。

提升农产品市场交易能力。为解决农产品市场与疫情发生前已形成的生产结构不协调问题,在农产品消费环节提出了3条举措:一是扩大农产品市场;二是稳定交易市场;三是优化产销方式。

稳定农产品市场预期。《若干举措》提出了3个方面举措:一是强化价格监测;二是严格价格监管;三是加强信息发布。

 

3、云南关于我省近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招生考试工作部署,现将我省近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推迟原定于3月3~20日举行的云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及普通高校专升本体育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推迟原定于3月7~31日举行的云南省2020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推迟原定于3月9~21日举行的云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统考,具体考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推迟原定于3月21~22日举行的云南省2020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另行通知。

五、推迟原定于3月28~29日举行的第58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关高校原定于近期进行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排由相关高校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有关高校通知。

 

4、外地人员回昆,需要办理手续吗?需要隔离14天吗?权威解答来了

(一)、我能不能回昆明?需要隔离吗?

根据《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目前昆明市采取分区分级分类疫情防控管理。

(1)湖北已“封城”地区来昆返昆人员

◆此类人员一律暂缓来昆返昆。如擅自来昆返昆,坚决予以劝返,并及时告知来源地政府,请其协助劝返。对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人员,由属地政府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

(2)湖北非“封城”地区来昆返昆人员

◆不能出示云南省用工单位用工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的,一律予以劝返。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由属地政府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

◆能出示云南省用工单位用工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的,由属地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

(3)湖北以外的重点疫区来昆返昆人员

自抵昆之日起,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自觉向单位、社区报告并自觉接受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原则上:有固定居所的,采取居家隔离;无固定居所的,由属地政府安排集中隔离;物业、快递、公交车、出租车等有单位的,由单位组织集中隔离。

(4)其他省外地区、省内州市来昆返昆人员

自抵昆之日起,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单位(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态跟踪,督促个人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有异常要立即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并及时就医就诊。

 

(二)、我是外地人,在昆明工作,自驾回昆明,要办什么手续吗?

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解答回复,昆明市辖区高速公路均处于开放状态,您可以自驾回昆明,也无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但以下几点请予关注、配合:

(1)昆明市辖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均设置有检疫排查点,出收费站车辆内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和人员登记,请各位驾驶员、乘客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供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在检疫排查时,请在准备出收费站前提前开窗通风并戴好口罩,避免由于车窗关闭、长时间日照、空调暖风均造成测量体温检测偏高,而需要二次检测,影响通行效率。

(2)目前云南省启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您进入昆明辖区出入相关场所,乘坐城市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均需要进行扫码登记;昆明市启用了“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扫码登记,您入昆或者在昆明行政区域间流动,需要提前进行信息登记申报。

(3)按照《云南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来自或者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来滇、返滇的人员,自抵滇之日起,需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自觉向单位、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无异常情况的,到期后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来滇、返滇的人员,自抵滇之日起,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有有异常及时向单位或者社区报告。

 

(三)、目前,停运的客车恢复的怎么样了?

2020年2月22日零时起,昆明已逐步恢复昆明市道路、水路运输及主城区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

以下道路旅客运输已逐步恢复:

◆昆明市一级、二级、三级客运站;省际(目的地为湖北或途径湖北以及800公里以上的省际客运班线除外)、市际、县域客运班线。具体线路及发班时间详见道路运输企业及各大客运站通告。

◆省际、市际、县域包车客运。

◆跨省、跨市、县域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包车和派单。

2月22日,昆明市西部汽车客运站、北部汽车客运站、南部汽车客运站等客运站,相继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出逐步有序恢复客运班线的通知。

 

(四)、我们乡镇(村镇)的路被阻挡,我要出行,怎么办?

疫情期间,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提醒您勤洗手、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因为各地疫情防控的形势、采取的措施有所差异,如出行受阻,请及时与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五)、我是从事货物运输的,请问拉运货物到昆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可以正常从事货物运输,与非疫情期间没有其他特别限制。另有几项政策需清晰:

◆一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您最近阶段从事货运,将很大程度降低物流成本。

◆二是经向昆明市交警部门了解,对于在昆明市运输生活必需品、卫生防疫必需品等重要物资运输车辆,可以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绿色通行证。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车辆可在全市范围内道路顺畅通行,途径各防疫防控检测站点免予检测并优先放行。如需进入主城区限行区域的,需要同时办理与绿色通行证准行区域及线路一致的入城通行证。

◆三是如拉运货物到昆明市各县(市)区,由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有所差异,对于部分县道、乡道等是否能够通行,请提前与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咨询。

 

(六)、在昆明机场乘坐国内航班是否需要出具健康证明?

目前乘机不需要。

 

(七)、在昆明机场乘坐国内航班有什么新增的流程和措施?

◆一是自2020年1月26日起,昆明机场对所有进、出航站楼的旅客开展体温检测工作。昆明机场在所有出入口安装了红外体温检测仪。检测仪可通过快速扫描,完成人体温度测定,一旦发现体温偏高的人员将立即给出信号。初检体温较高的旅客将由工作人员用手持测温仪进行二次检查,仍然提示温度异常的旅客,将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处理。

◆二是自2020年2月12日起,凡进入昆明机场候机楼的人员,需使用手机微信小程序“云南抗疫情”扫码进入,请各位旅客合理安排时间、计划出行,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一部手机抗疫情”工作。

三是根据民航局《关于做好春节返程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月2日起,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需填写《中国民航国内航班旅客信息登记卡》,目前,中国民航旅客健康申明填报系统已经上线,出行旅客可在网上进行申明填报。

 

三、云南防疫舆情关注热点

大理扣押口罩受到严肃查处:市委书记免职、市长撤职

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1.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三)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

3.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坚决防止和反对本位主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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