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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文古籍保护工作调研会在云南省图书馆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藏文古籍是中华古籍的重要组成部分,藏文古籍保护工作也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重要内容。为更全面地了解西藏自治区和各省藏区开展藏文古籍保护工作的情况,就进一步加强藏文古籍保护工作进行协商研究,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于2018年7月3日下午在云南省图书馆召开了藏文古籍保护工作调研会。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中国古籍保护协会会长刘惠平、副秘书长王红蕾,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庄秀芬、胡平,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相关领导及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人员,以及来自西藏、云南、四川、甘肃、青海等省、区的省级图书馆馆长和部分民族古籍保护专家等20余人参会。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林世田主持会议。

会上,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讲话,介绍了此次会议的背景及情况,并就开展调研提出了要求。云南省图书馆馆长、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王水乔介绍了近年来云南省古籍保护中心在古籍普查登记、古籍数字化、古籍整理出版、古籍修复特别是少数民族古籍修复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提出了加强云南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的建议。

刘惠平会长、林世田主任及其他与会领导、专家也纷纷进行发言,就如何进一步抓好藏文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张志清副馆长进行会议总结,对下一步如何开展藏文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要用好政策,重在落实,做好基础调研,了解基层实际困难,让政策落到实处;二要做好顶层设计,协调好与寺庙等机构的交流合作;三是进行整体规划,分工保护,各省古籍保护中心要了解本省藏文古籍的分布、保护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系统要分工协调;四是加强基础研究,建立基础研究室,做好藏文古籍修复和数字化工作,其中,云南省古籍保护中心杨利群导师的藏文修复技术在全国是唯一的,国家图书馆正在对馆藏藏文古籍进行数字化,全部完成后将作为范本进行推广;五是进行人才培养,特别要重视口传文献传承人的培养,建立修复基地,有规划地培养人才,当前古籍保护已进入学科建设,各省图书馆应成为藏文古籍收藏中心;六是对保护工作成果进行传播、展览,云南省古籍保护中心“纳格拉洞藏经”修复成果应通过举办展览进行展示,提高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古籍的认识。

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下一步做好藏文古籍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历史文献部  颜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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