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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古籍保护会议召开 我馆接受重要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全国古籍保护会议召开   我馆接受重要工作任务 2月28日至3月1日,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云南省文化厅副厅长陶国相、我馆馆长李友仁赴京参加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陈至立、文化部部长孙家正、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以及财政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总署等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接受了文化部安排的重要工作任务。本次会议是一次高规格、高层次的古籍保护专题工作会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研究部署古籍保护工作,启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国务院领导对会议非常重视。国务委员陈至立亲自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文化部、财政部等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安排。根据会议的指示精神和文化部的安排部署,我馆将在今后一段时期着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认真参加由文化部统一安排的全国古籍普查工作,在国家图书馆的指导和云南省文化厅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搞好云南省古籍普查的实施工作。2007年重点进行一、二级古籍普查,2008年至2010年重点开展二级及以下古籍普查。二是做好古籍定级工作,积极组织我省有关重要古籍申报列入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并参照国家名录产生办法建立我省珍贵古籍名录。三是做好申报工作,争取将我馆列为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是加强古籍保护队伍建设,逐步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古籍鉴定专家、修复专家和整理专家。五是加快推进古籍修复工作,努力研究修复技术,不断提高修复水平。六是进一步加强古籍的研究、整理、出版和开发利用,通过建立特色馆藏古籍数字资源库、加快古籍数字化工作、推进古籍影印出版、设立面向公众的古籍门户网站、参加中华再造善本二期工程等形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的古籍文献服务,充分发挥古籍在学术研究和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七是把古籍保护作为全馆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古籍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古籍保护制度,改善保护条件,完善安全措施,确保馆藏古籍的完整与安全,同时负责具体指导全省古籍保护业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好古籍保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会议上,文化部、财政部向全国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颁赠了首期《中华再造善本》图书。李友仁馆长代表我馆领取了受赠证书。这批中华再造善本将严格按照有关实施办法,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做好图书配送服务、我馆做好接收,从而极大地充实、丰富我馆古籍文献资源。

作者:李钊 来源:云南省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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