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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古籍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为加强楚雄州古籍保护和普查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楚雄州狠抓古籍保护工作:

1.成立楚雄州古籍普查、申报征集领导小组。在图书馆设立“古籍普查、彝族文献建设办公室”,建立古籍信息、书目数据库。在文体局设立古籍普查办公室,统筹落实各县市的古籍普查任务。

2.加强古籍保护人才培养。两年间选送7名业务骨干到云南省古籍保护中心参加“云南省第一期古籍普查培训班”和“第二期全国民族语文古籍鉴定与保护研修班”。

3.加强对古籍保护的宣传。州图书馆、档案局、博物馆等单位通过讲座、展览、培训、研讨等形式宣传古籍保护知识,促进古籍利用和文化传播,加强《彝文丛刊》的出版发行。

    楚雄州古籍普查工作的四个步骤:

1.召开全州古籍保护工作会议。

2.以单位为主体,全面展开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云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3.认真做好古籍的登记、定级、照相、光盘制作等工作。

4.进行古籍普查的数据整理、汇总上报、数据库建设及联合目录的编制。

     楚雄州古籍普查工作进展:

1.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在云南省古籍保护中心的指导下,州图书馆对全州古籍普查登记、定级、著录。

2.今年年初楚雄州图书馆与楚雄市图书馆、大姚、姚安、禄丰,武定县图书馆等州内收藏古籍较多的单位取得联系,审核遴选出13件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和1件符合条件的珍贵古籍向省古籍保护中心申报。第三批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工作将以楚雄州彝文研究所作为重点,该所有彝文古籍1000多册,有专门研究彝文的学者,还有一套彝汉翻译的电脑软件。力争下步申报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之一。

3.改善古籍保管条件。拟建立楚雄州彝族文献图书馆,州彝文研究所把彝文古籍室改为毕摩研究室。

4.加快推进古籍修复工作,提高古籍修复水平。集中资金,有计划地对破损古籍进行修复,尤其是抓好濒危古籍和彝族古籍文献的修复工作,并在工作中提高古籍修复水平。

5.进一步加强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建立楚雄州古籍数字资源库,对珍贵古籍采用缩微技术复制,积极开展古籍的整理研究出版工作。

    力争用5至10年的时间,把楚雄州图书馆建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彝族文献和古籍收藏、查询、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化彝族文献和古籍查阅中心或彝族文献图书馆。

(楚雄州图书馆彝族文献建设办公室 普家清) 

作者:本站 来源:云南省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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