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登录]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手机云图 | 网站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云南省图书馆>> 安全消防知识
烧伤与自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烧伤与自救
 

烧伤指各种热水、蒸气、火焰、化学物质、电流及放射线、酸、碱、磷等作用于人体后,造成特殊性损伤,重者可危及生命。
    局部病变
  热力作用于皮肤和黏膜后,不同层次的细胞因蛋白质变性等发生变质、坏死,尔后脱落或结痂。强热力则可使皮肤、甚至其深部组织炭化。烧伤区及其邻近组织的毛细血管,可发生充血、渗出、血栓形成等变化。
    烧伤的判断及分类
  主要根据致伤因素、烧伤面积、烧伤深度、烧伤部位、年龄、有无外伤等并发症以及烧伤前的体质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分类。
烧伤的分度
  Ⅰ度烧伤———仅伤及表皮,皮肤局部干燥、灼痛、微肿发红、无水泡。一般3至5日即可痊愈。
  Ⅱ度烧伤———伤及生发层,累及真皮,皮肤局部红肿、剧痛、出现水泡。
  Ⅲ度烧伤———伤及皮肤全层或皮下、肌肉、骨骼,皮肤局部创面苍白或黄白或焦黄甚至焦黑、炭化,并且痛觉消失。
烧伤严重程度的分类
  轻度烧伤,指烧伤面积在10%以下的Ⅱ度烧伤;小儿烧伤面积减半。
  中度烧伤,指烧伤面积为11%~30%的Ⅱ度烧伤或10%以下的Ⅲ度烧伤;小儿烧伤面积减半。
  重度烧伤,指烧伤面积为31%至50%的Ⅱ度烧伤或11%至20%的Ⅲ度烧伤;小儿烧伤面积减半。
  特重烧伤,指烧伤面积超过50%的Ⅱ度烧伤或烧伤面积超过20%的Ⅲ度烧伤;小儿烧伤面积减半。
  呼吸道烧伤,指面部有烧伤,鼻毛烧焦,鼻前庭烧伤,咽部肿胀,咽部或痰中可有炭末,声音嘶哑;重者呼吸困难、窒息,喉部可闻及干鸣。
    烧伤应急处理
  烧伤后不要惊慌,尽力保持镇静,同时立即脱掉着火的衣服,或立即用水浇灭火焰;或迅速卧倒,就地滚压灭火;或跳入水池、河沟内灭火;或用棉被、大衣等覆盖灭火等。切忌带火奔跑、呼喊,以免呼吸道烧伤或火借风势,越烧越旺。
  在家中,一旦发生烧(烫)伤,最简单而有效的急救处理是冷疗,即用凉水冲洗或将烧伤处放入凉水中10至20分钟,可使烧伤程度减轻并减少疼痛。若烧伤部位出现水泡,可在低位刺破,使其引流排空,切忌把皮剪掉,造成感染。可用无菌的或洁净的三角巾、纱布、床单等布类包扎创面,以免继续受到污染。创面不可私自涂以任何药物和其他如酱油、大酱、牙膏、外用药膏、红药水、紫药水等物,应尽快到医院处理。
    几种特殊烧伤的处理 : 

———若为生石灰烧伤,应迅速清除石灰后,用大量流动的洁净冷水冲洗10分钟以上,尤其眼内烧伤,更应彻底冲洗。切忌将受伤部位用水浸泡,以免生石灰遇水产生大量热量而加重烧伤。  

———凡眼部烧伤,严禁用手或手帕等揉擦,如为生石灰、强酸、强碱等烧伤,首先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伤员如有口渴,应给予含盐饮料。

———严重烧伤者应迅速向急救中心呼救,送往医院治疗。

作者:佚名 来源:消防网
版权 ©云南省图书馆 201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