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4年(公元1915年)5月,重新修订本馆章程,称为《修订云南图书博物馆》,图书包括:图书馆之部、博物馆之部、图书销售处规则、云南图书馆特别阅览室、云南图书博物馆租借船亭暂定规约等,并经少长公署核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