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访问量:2584485人次
[登录] | 新浪微博 |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云南省图书馆>>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云南省古籍保护中心2009年工作小结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点击数: 1008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建立连接
 

     2009年,云南省古籍保护中心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大古籍保护工程的工作力度,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发挥业务示范作用,做好古籍保护工作。一是继续对云南省图书馆古籍书库进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古籍的保护条件,确保珍贵古籍的安全。二是与重庆西信公司合作对馆藏古籍进行数字化加工,顺利完成了馆藏地方文献数字化的扫描工作。三是积极开展馆内古籍普查,一年来完成了567部3970册古籍的普查登记及100部书影的拍摄。四是不断加强古籍研究开发利用,与大理白族文化研究所、省中医学院、陆军讲武堂等单位开展了一批课题研究项目。

    二、重视古籍修复工作。专门设立了由八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古籍修复组,被国家文物局认定为全国首批唯一具有二级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的图书馆,使古籍修复工作无论从业务人员数量、设施配置还是技术水平上都走在全国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前列,入选了文化部公布的首批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名单,成为中国西部唯一入选的图书馆。

    三、积极组织全省古籍收藏单位或个人申报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通过深入调研、邀请专家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申报工作,组织全省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珍贵古籍195种(其中云南省图书馆134种),最终有91种古籍(云南省图书馆有62种)被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四、认真开展古籍普查工作。在主动与省内各系统、各行业古籍收藏机构进行沟通联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全省古籍收藏机构的古籍保护与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登记。

    五、大力加强全省古籍整理和修复人才的培养。精心承办了第二期全国民族语古籍鉴定与保护研修班和第八期全国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积极选派全省古籍工作者参加了第一期全国碑帖鉴定与保护研修班、第四期全国古籍鉴定与保护高级研修班等各类古籍培训班;同时,深入红河、石屏等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培训,对省内古籍从业人员进行精心指导。

    六、通过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古籍保护。通过设立云南省古籍保护中心网站,以丰富的数字资源,为全省古籍工作者和社会科学研究者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通过设立QQ在线咨询服务、开展电话咨询和书信咨询服务、为全省古籍收藏机构或个人搭建了业务咨询平台。 

作者:本站 来源:云南省图书馆
版权 ©云南省图书馆 201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141号
总访问量:2584485人次